第330章 《炼狱》的真与假-《胜诉才是正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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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的,我和她睡了无数次,太清楚她的身体反应了。而且,你把这个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,现在全米国都在不停的谈论。琳达是个聪明人,日子也不算太好过,如果这个时候出版商找上门去,许给她一大笔钱,让她‘合作’,你觉得会是怎么样?”
“呃”爱德华无言以对,这是米国日常了。
乘热出书赚钱,别管内容有多么胡说八道,依靠出版商强大的市场营销手段,总会有人(蠢货)买单,而且有宪法保护言论自由这个帽子在,哪怕书中极尽造谣污蔑之事,被喷得那位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为自己讨回公道。
那要报复怎么办?哥们儿/姐们儿你也出本书啊!痛斥对方对你的污蔑!什么你写不来,没事我们这儿有一流的写手!都非常富有正义感的!
他们早就为你所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而气炸了肺!
是的,我们不收你一分钱的代笔费!
而且书卖出去了,还分钱给你!
这是多好的事情,还不赶紧签合同?!
如此一来,出版商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双赢!
合众国这边呢,保护了言论自由,维护了出版市场的繁荣,养活了大量的从业人员,外带还能收税,何乐而不为?
尤其是退役政客的回忆录……哪叫一个精彩刺激,也算米国特色了。
考虑到琳达·拉芙莱斯的财务窘境(不穷也不会去拍片),哪怕她在书里说,他们拍摄的内景地是白宫或者国会山,瑟蒙德老爷亲自执掌摄像机,尼克松看上去真的裤带很松,也丝毫不会让人觉得奇怪……
反正法律绝对管不到,但是不是会被人弄死……那个,就谁也说不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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